时间:2015-12-09 11:05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委政法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握全县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统筹政法各项工作,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
(三)研究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安排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研究政法部门及其他部门提出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对其中关系全局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或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
(六)围绕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
(七)研究决定全县范围内党对政法工作实施监督的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完善内部监督和相关监督制约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八)按照中、省、市、县委的部署,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科级干部。
(十)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王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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