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咨询 >正文
时间:2023-07-03 08:41 作者: 记者 黄辉 通讯员 陶然 来源:法治日报·社区版
房产登记的权利人并非物权的最终认定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
上一篇: 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模式,算醉驾吗?
下一篇: 网购商品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薅羊毛”,是否违法?如何规制?
白水县委政法委召开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
陕西:改革创新,执行工作交出亮丽答卷
非法买卖、出租互联网账号将被惩戒!四部门印发...
白水法院召开2025年度党建工作会议
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中...
干字当头建新功 奋发有为开新局 白水县公安局召...
1月9日,白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详细]
“我是XX公安局民警”“你涉嫌违法犯罪,现在要求你配合调查”……“这是你的通缉令、...[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