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5 09:14 作者: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为优化投资环境,确保我县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并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局开展整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办一批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惩治一批扰乱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吃拿卡要、停水停电、堵门堵路等影响项目落地和项目建设的典型案件;解决一批阻碍重点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建设更高层次的法治白水、平安白水。
整治工作的范围: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漫天要价、私搭乱建、抢栽抢种构成违法犯罪的团伙和人员。
2、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强行阻工、封门堵路挖路等妨害社会治安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3、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买强卖、强揽强干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强迫中标企业转包、分包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项目建设中收取“地盘费”、“保护费”,敲诈勒索、阻碍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5、采取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团伙。
6、恶意干扰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构成违法犯罪的人员。
7、纵容、煸动、唆使或幕后组织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的人员,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
8、组织煸动群众无故上访,聚众闹事,破坏、阻挠重点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实施,构成违法犯罪的人员。
9、在商贸集市、车站、园区景区等重点部位、区域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构成违法犯罪的团伙和个人。
10、其它影响投资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电话:0913——6186884 110
白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白水县公安局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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