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警方提醒 >正文

网络举报需谨慎 随意扩散属侵权

时间:2015-10-20 08:51 作者: 记者 高 娟 实习生 苏纪利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自媒体”发展迅猛。在新媒体环境下,人人都可以是“记者”,网民在网络上行使监督权的同时,利用网络“发声”的侵权事件也日益增多。近日,韩城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网络举报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据了解,2015年初,被告张某陆续在各级政府网站发帖,实名举报同村张某某在没有农村户口的情况下强占生产路、倒卖庄基、违章建筑等违法问题。网帖发 布后,相关政府部门随即给予回复,并展开调查。在调查处理期间,张某又将政府网站的举报贴及相关回复在“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网络自媒体转载,并 标明“求转发”、“求关注”。被举报人张某某在阻止无效后,向韩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此案经韩城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张某通过网络向政府部门举报张某某,在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网络信访件过程中,将未经查实的举报内容在“百度贴吧”、 “微信朋友圈”转发,向不特定的群体散布该信息,以获取社会公众对张某某人格的否定性评价,侵犯了张某某的名誉权。法院最终判决张某立即删除其在“百度贴 吧”、“微信朋友圈”等的发帖,并向原告张某某道歉。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