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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为阻碍执行欲跳楼轻生 白水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处置及时制止

时间:2018-01-12 15:00 作者: 通讯员马鹏敏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马鹏敏)1月11日晚,白水法院执行一庭法官果断处置了一起被执行人欲跳楼自杀事件,有效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白水法院执行一庭在强制执行申请人张红芳与被执行人种红利、郝明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张红芳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种红利在实验中学的债权50万。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查封,继续冻结了该笔50万债权,并依法扣划了到期的7.5万元。按照实验中学的约定,近期又扣划了到期的第二笔债权,执行一庭干警积极与实验中学领导协调沟通、扣划等相关事项。

被执行人种红利得知消息之后,于1月11日到实验中学欲跳楼自杀胁迫实验中学领导抗拒协助转款义务。白水法院执行人员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局里指派执行局副局长张占民当即带队前往学校,在司法警察的配合下果断处置,及时制止了被执行人的行为,将被执行人种红利强制带回法院,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法官提醒:作为案件被执行人,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如此过激的行为来阻碍案件执行,不仅不会影响到案件的正常执行,而且还要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代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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