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白水法院 >正文

法官手记: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引发的思考

时间:2020-11-05 15:15 来源:白水县人民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赵召)原告张某某是一名包工头,带领工人在白水修建的高速公路工程上干活,完工后,原告张某某清付了工人工资,向被告徐某某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未果后,一纸诉状将被告徐某某起诉到法院。案件在审理中,被告徐某某认为,其与原告张某某之间并非雇佣关系,而是介绍工作的关系,与原告形成雇佣关系的应该是中铁二十局,而关于本案,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仅为一名证人冯某某,该证人为被告徐某某的合伙人,但其证言与原告的当庭陈述多有矛盾之处,无法采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虽经多方调查,均无法认定原被告之间的雇佣关系,最终,该案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相对于此案,我承办的另外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原告在干活时,与工程发包方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劳动报酬有明确的约定。在未按期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被告还给原告出具过欠条和还款计划,并载明违约责任。这起案件通过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很快便调解结案,工人如期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报酬。

这两起案件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在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里,签订合同,关系清晰明了的案件,权益更加容易通过法律手段得以实现。但现实中,很多工人连雇佣自己干活的人是谁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也都是口头约定,问其原因,他们说“都是熟人,没必要签合同”“被告对此事是认可的,所以我没让他打条子”。一旦被告对此事不认可,或者不到场,原告无法提供证据,口头的约定,事后都无法考证,直接导致败诉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其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通过审理此类案件,提醒广大劳动者,一定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即使事先未能签订合同,在双方结算或者讨要劳动报酬时,也一定要让对方书写欠条,以作为追索劳动报酬的依据,如此,才能在发生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时,顺利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同时要敢于、更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倩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