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2 10:27 来源:白水检察
8月6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最高检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民主持会议,班子成员、检委会委员、全体员额检察官和检务督察工作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婷带领参会人员系统学习了《意见》全文,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责任追究原则、范围和认定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检委会负责人王英民组织参会人员逐条逐项学习《条例》全文,对重点条文进行了对照分析。
会议指出,最高检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两个重要文件,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主动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员额检察官要提高思想认识,既要把握《意见》的精神要求,又要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指导,将《意见》《条例》要求自觉落实在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更好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各部门结合岗位工作组织党员、干警专题学习讨论《条例》《意见》,深刻理解掌握追究责任的具体情形及处理决定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认清权责边界,压紧压实司法责任“链条”,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禁止事项不能为,坚决守住底线红线,公正、规范、高效、廉洁履行检察职责。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严格落实、规范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办案素养,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考核管理体系,做到管人管事管案一起抓。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相统一,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