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4 09:0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郝亮亮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郝亮亮)随着规范司法行为的深入开展,白水县院涉案款专用账户终于申请成功。新年伊始,自侦案件第一笔涉案款物成功存入该账户。这不仅是严格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需要,也是该院执法规范化、透明化的进一步体现。
如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对检察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监管意义重大。以往办案中,自侦部门在扣押涉案款物后,都是通过院财务部门上交国库,将交款凭证附在侦查卷中。没有经案管登记备案,致使案管无法监管。2015年高检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办理自侦案件所查封、扣押、冻结款项及孳息应存入唯一合规账户,并送案管部门登记、复印保存。根据该规定,该院积极向县财政部门申请专门账户,但由于客观原因没能很快申请下来,经过不断努力,该院涉案财物专户终于申请成功。近日,反贪局成功存入第一笔涉案款物,并及时将存款凭证送案管部门登记备案。
涉案款专户的设立,杜绝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使涉案财物时刻处于监管之下,有助于提高办案质量。也促使检察人员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办案,养成规范的办案行为、办案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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