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1 16:15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郝亮亮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郝亮亮)为全面、准确评价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案办案情况,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根据渭检发案管字《2016》101号文件《关于开展案件质量随机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组在组长李文平科长的带领下,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办理的李安进贪污案等6件案件进行了评查。
该次案件评查的评查组成员是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从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中选取确定,在评查组长和市院评查指导人员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在评查中,白水检察院评查组以刑法、刑诉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及《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为标准。在评查方式上,采用审阅案卷、查看统一业务应用办案情况及与承办部门座谈等方式进行,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议,认真查找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及违法违纪等问题。
经评查发现该6件案件中有4件是因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导致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而予以撤回起诉,做撤案处理,另外两件为不起诉案件。经评查,这6件案件在实体处理上不存在问题,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准确,也能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但在法律文书制作、打印、讯问笔录、案卷装订规范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瑕疵问题。评查组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清单,与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进行问题反馈,并提出纠正意见。
通过该次案件随机评查,使基层院能相互交叉评查案件,既能保证评查案件的客观、公正,也能学习兄弟县院在办理案件中的一些好的做法,促使司法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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