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7 15:33 作者: 特约通讯员 权芳红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权芳红)2016年6月的一天,白水县尧禾镇司法所所长张孝民正在办公,忽然跑进来一群众,气喘吁吁地反映说:不得了了!收水清真寺阿訇李某某正领着一群回民在杨山果园闹事呢,你快过去看看。张所长一听,顾不得多想,急忙向事发地赶去。
到了现场一看,果真是两边群众言辞激烈,各不相让,剑拔弩张,眼看事态严重,张所长大喝一声:“大家不要激动,都冷静一下,有什么事坐下来说,如果都相信我,我们去镇司法所解决问题去,你们看怎么样?”听张所长这么一说,双方都静了下来,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随即前往司法所。
原来清真寺阿訇李某承包了杨山五亩果园,因树龄老化,需要砍伐,就叫本村村民王某找人给他挖树,随后王某找到村民张某来干这活,张某没弄清楚情况私自就去地里挖树,结果是李某到地里一看,这不是间伐,这是毁园。已经把园里70多棵红星树毁了,不管粗细全砍了,李某接受不了,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可张某也满腹委屈,是王某叫他这样做的呀。你当初给王某没有交代清楚是砍伐还是间伐,只是说伐树,也没有说咋伐,王某也没给我说清楚,这事不能怪我,我也不是故意的,现在这个结果当然我有责任,我同意给人赔偿,只是他要的有点多,我接受不了。
听完各自的陈述,张所长心里有了底,在这件事上你们都有责任,首先李某没有向王某交代清楚是砍伐还是间伐,王某也没有向张某交代清楚,最终导致张某将果园毁了的结果。所以我建议损失由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当然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应该将赔偿金降一些,以便大家都能接受,你们看咋样?听完张所长的话,李某说他要和其他的回民商量再说,最后大家都表示愿意接受,最终以张某赔偿8000元,王某赔偿4000元而调解结束。
从这件事上我们不难看出,在农村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什么事口头上一说,根本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的习惯,结果给自己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要是李某和王某稍微有点法律常识,就王某和张某伐树一事能签个合同或者协议,就不会有后边的麻烦了,他们甚至连事情都没有交代清楚,就盲目做事,法律意识真是太淡薄了,为了一点小事差点酿成大祸,直接影响民族关系和社会治安。好在有我们的人民司法,及时为他们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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