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7 08:36 作者: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据了解,该《办法》对自2017年起培育和新纳入“四上”企业的相关单位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奖励。根据《办法》,该县当年成功申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成功申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当年成功申报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政府类投资项目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时,针对成功培育“四上”企业的部门,按照“谁申报,奖励谁”原则,奖励申报部门10000元;并对辅导“四上”企业培育入库成绩突出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每新增一户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元。
该奖励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四上”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注:“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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