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1 10:21 来源:白水法院
近日,白水法院史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两被告按照调解协议给付原告29660元赔偿款,案件当即履行案结事了。
2023年9月10日,被告种某某驾驶长安牌小型轿车在路上不慎与原告吴某某驾驶的金元牌三轮电动车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受损。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种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吴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吴某某多次向被告种某某及被告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医疗费和修车费等经济损失,并多次找村委会调解均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陈冰娟
上一篇: 白水法院民事审判庭召开工作推进会
下一篇: 白水法院送法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