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7 17:14 来源:白水法院
近日,白水法院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先行调解机制优势,成功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其关联的两起案件“一揽子”化解,实现一案调解三案结案的良好效果,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彰显了多元解纷机制的强大效能。
这起纠纷起源于2023年,被告某工程公司承接了原告某实业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被告垫资组织施工,完成部分工程内容。然而,因已完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修复义务未果,为推进工程进度,不得不另行发包修复,由此产生经济损失。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相关损失。而被告在答辩时,不仅要求原告支付已完工部分的材料、人工费用,还提出需一并解决向原告公司员工借款的问题,并索要借据。进一步调查发现,原告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代被告垫付了部分工人工资,而被告所借的2万元款项,确实用于支付工人工资。若按常规程序分别审理,不仅会导致诉讼程序繁琐重复,还会大幅增加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简单的判决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引发更多衍生诉讼和执行问题。于是,法官多次组织庭前证据交换与质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本案与关联案件统筹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律分析,向各方阐明申请司法鉴定可能面临的成本与风险;运用多种沟通技巧,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消除误解分歧。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促使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彻底化解了三方之间多年的矛盾纠纷,更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下一步,白水法院将继续优化调解流程,大力推广“一揽子”调解"模式,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致力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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