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7 09:51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马鹏敏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马鹏敏)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白水法院在2016年8月份公开开庭审理了雷某某与周某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雷某和周某是2003在西安打工认识,2004年10月份举办了结婚仪式,2005年1月4日生育一子周某某,属于合法夫妻。庭审过程中,雷某诉称:我们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被告周某婚后没有正式工作且嗜好赌博,没有家庭责任心,曾因赌博被派出所拘留罚款,但之后被告还是继续赌博无人能劝阻,为此经常被陌生人来家讨债。自2014年春节过后,我们已经开始分居生活。2015年6月左右不幸我在西安发生车祸,周某一直不闻不问。我认为我们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办案法官听后说到,真正的感情,是双方都懂得感恩,懂得回报对方的爱,而不是一方风险,另一方只是索取……
本院经审理认为,感情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基础,原、被告结婚后虽因家庭事务产生矛盾,对夫妻感情有一定影响,但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只要你们双方真诚沟通,互相理解,夫妻感情完全可以得到修复。故对原告雷某某离婚之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判决不准雷某某与周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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