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09 16:56 作者: 黄艳绒 来源:白水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不法分子以各种诈骗形式骗取被害人钱财等,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电信诈骗、短信诈骗、网络诈骗等,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近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诈骗案件,梁某向杨某谎称有能力找到领导将杨某在山东某公司的股权兑付为现金,其认识“中央党校的郭书记”,以此取得杨某的信任,后由郭某以“党校书记”的身份答应给杨某办事,后以办事为由,梁某骗取杨某50万元;郭某骗取杨某35万元;张某骗取杨某28万元,杨某共计被骗113万元。
一朝被骗,损失惨重,杨某受到经济损失的同时,梁某、郭某、张某三人则难逃法网,被白水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反诈骗,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法律,要在生活中时常有反诈骗意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对那些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一定要注意,这很可能就是诈骗分子为了能更快取得你的信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吹嘘自己的“本事”和“能耐”。当你遇到这种人时,你应当格外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当然了,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