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4 08:37 来源:白水检察
小井盖遍布城乡马路各个角落。小井盖的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贴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8月31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敬宇在全体干警大会上组织学习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内容,并召开部门会议研究部署,强调:我们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通过一系列举措积极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依法惩治涉窨井盖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9月3日上午9时,就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召开工作推进会,我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与县住建、电信、联通、广电、移动、自来水、热力、电力、房产、街道办等12个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会议。会议由我院副检察长王敬宇主持召开。
会上,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春玲传达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郝梓伊宣读《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实施方案》,并通报了近年来涉窨井盖相关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文平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与窨井盖监管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春玲组织学习文件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郝梓伊组织学习典型案例
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文平介绍相关职能
随后,县住建局负责人汇报了近年来窨井盖管理情况,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如何做好窨井盖管理问题进行了座谈。
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作汇报
最后,王敬宇从民生领域出发,对窨井盖管理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进行再理解,深刻领悟其权威性和深刻意义,对于窨井盖管理问题形成规范化、法治化的治理体系,持续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二是对窨井盖发生事故的认识再提高。“小井盖、大民生”,近年来反映多地坠井事件很多,社会关注度很高,要提高认识,防止不必要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损失,为人民群众安全保驾护航。三是对窨井盖管理单位责任落实再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管护方面都要进一步尽职尽责,加强安全巡查,会后对全县窨井盖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副检察长王敬宇作总结讲话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
9月3日上午11时,我院与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县城水门路、仓颉路等路段进行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通过实地排查、深入了解,发现大多数路段窨井盖安全性良好,但个别区域还存在窨井盖损坏、塌陷、缝隙较大的问题,当场建议其对问题井盖进行处置,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护和监督管理,确保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小井盖、大民生”。白水检察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提高此类案件的侦破率,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调推动窨井盖问题治理,强化与多部门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官温馨提示:大家出行时,请多加留意和小心窨井盖,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井盖管理问题请及时向住建部门反映,同时要提升法律意识,积极向司法机关举报盗窃、破坏窨井盖违法犯罪行为,情况属实的,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
【名词解释】
“四号检察建议”:针对近年来因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行为导致人员伤亡,这一关注度极高的民生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依法惩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就井盖治理、安全问题向住建、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所下发的文件。希望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压实安全责任,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