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0 16:28 来源:白水县委政法委
中共白水县委平安白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白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开展“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评选活动的
公 告
为了充分展示我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大力弘扬政法综治战线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重大节会社会稳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工作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县委平安办、县委政法委决定开展白水县首届“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全县广大政法干警(含协警);
2、县委平安白水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事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信访稳定等工作的综治干部;
3、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门卫、保安、安全员、调解员;
4、村(社区)的“红袖章”平安巡防员、人民调解员、辅警、治安中心户长。
5、具有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害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犯罪行为的人员;
6.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抢险、救灾、救人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二、评选名额
评选“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10名,“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提名奖20名。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工作制度,接受组织安排,服从统一指挥,参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抗击疫情等工作积极性高,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3、认真履行职责,踊跃参加社会治安联防、收集维稳信息,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工作成绩突出。
4、及时调解邻里矛盾纠纷,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5、积极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做好辖区治安管理工作,对重点人员服务管理耐心细致,取得了显著成绩
6、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违法犯罪信息,使案件得到及时侦破。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9月27日—10月8日)。县委平安办、县委政法委印发评选活动通知,并在白水政府网、白水政法网,白水宣传、白水发布、白水政法微信平台和政法单位网站、公众微信平台发布评选活动信息。
2.推荐申报(10月9日—10月20日)。各镇(办)推荐“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候选人不少于3名,县委平安白水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候选人不少于1人,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人民群众均可积极推荐候选人。各镇(办)、各单位要组织填写《“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推荐表》,每个推荐对象形成3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和小二寸照片电子版一并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3.评委会初评(10月21日—10月31日)。县委平安办成立“最美红袖章平安志愿者”评委会,由评委会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严格评审,并确定30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候选人。
4.网络投票(11月1日—11月6日)。在“白水政法”公众微信平台开设专栏,分别介绍30名候选人先进事迹,发动广大群众进行网络投票。
5.综合评定(11月7日-11月10日)。组织评委会进行投票。根据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综合确定10名“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人选、20名“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提名奖人选。
6.公示结果(11月11日—11月17日)。在县电视台、白水政府网、白水政法网,白水宣传、白水发布、白水政法微信平台和政法单位网站、公众微信平台等媒体对10名“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人选、20名“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提名奖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总结表彰 (2021年2月—3月)。在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提名奖人选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热诚欢迎全县各镇(办),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办)、各单位要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层层推荐的方法,广泛发动基层单位、村(社区)踊跃参加评选活动,全力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2、坚持原则。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出于公心,从工作出发,从实际出发,采取组织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群众认可,经得起社会监督和群众检验。
3、扩大效应。要把本次评选过程作为展示平安建设工作成效的机遇,作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切实提升全民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白水、法治白水。
联系电话:6186201
邮箱:baishui6186884@163.com
附件:“最美平安白水守护者”推荐表
中共白水县委平安白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白水县委政法委员
2020年9月27日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