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1 15:21 作者: 通讯员 贺亚芬 来源:白水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贺亚芬)结婚三十多年,因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起诉离婚。白水法院林皋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夫妻双方摈弃前嫌,重归于好,并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被告刘某入赘至原告王某家,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共同生活三十多年间,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曾于2017年1月起诉与被告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和好。2017年9月份原告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离婚。现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案件后,白水法院林皋法庭的承办法官多次调查了解后,认为该离婚案件双方婚龄长,子女均已成年,且被告已在原告家中生活多年,离婚后将无家可归,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原、被告所在村村干部,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悉的优势,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共同协调,充分运用多元化调解机制调解这起案件。从缓和家庭冲突入手,引导双方理性思考,慎重选择婚姻处理方式,并与村干部共同分析双方的婚姻现状。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被告表态希望法官能够劝说原告与他和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家庭生活,原告也将自己多年的委屈一股脑儿向法官倾诉出来。经过多次劝说和宽慰,原告松口表示愿意和好,被告也表示体谅原告生活的不易。两人打开心扉,和好如初,原告当即撤回离婚诉讼,并表示将会倍加珍惜幸福生活。
法官寄语: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结合,除了爱的甜蜜,更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家庭的维系需要彼此磨合、相互适应、需要更多相互理解和彼此宽容。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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