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1 09:17 来源:白水检察
11月10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赵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副书记高明主持,同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人参加。
案件情况
申请人赵某系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医疗花费等约37万元,其家庭多方筹资借款为其治疗,案发后,仅从犯罪嫌疑人处获得5.5万元赔偿。申请人之前因身患疾病造成肢体残疾,持有三级残疾证,一直以来丧失劳动能力,近年来因公婆年岁已高,儿女尚幼,家中仅靠丈夫打工维持生活。该交通肇事案件致使申请人现常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使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后续还需继续治疗,家庭实难负担。
听证情况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娟介绍了原刑事案件情况和司法救助审查核实情况,以及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申请人赵某的家庭生活状况后,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证据是否属实、理由是否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最终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宣传力度,努力让每一位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机关所传递的一份温情。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