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5 11:50 来源:白水法院
近日,白水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张某与李某因房屋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告向原告退还房屋押金。短短三天,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结事了。
2023年5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公寓出租给张某居住使用,租期为一年,年租金为1.2万元,张某向李某支付押金1500元,租期届满后房屋无损坏,李某立即退还张某全部押金。2024年6月张某腾退了该房屋,但李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张某退还押金,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按照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原则,案件被分流至民事审判庭进行诉前调解,承办法官经过查阅卷宗,认为本案标的较小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遂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维护司法权威的初衷,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讲清利弊、分析诉讼成本。经过几轮沟通,双方各自做出让步,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即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纠纷在诉前得到一次性化解。
白水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短时间内化解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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