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8 16:12 作者: 通讯员 魏潇媛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魏潇媛)夫妻二人因家庭矛盾纠纷,妻子离家出走,丈夫心中不满,竟私闯岳父家中火烧房屋。近日,白水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8年2月18日凌晨,被告人高某因妻子离家出走,心生愤懑,出于报复目的撬门进入岳父李某家中,用打火机点燃岳父家衣柜内衣物,待火势着旺后离开现场,致使李某家中电视机、电冰箱、衣物等物品被烧毁,经白水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李某家烧毁财物价值575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为泄私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758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高某因家庭矛盾作案,事出有因,其犯罪后,在公安机关排查询问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自首,其当庭认罪悔罪,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予以判处。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