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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老赖”购机票回国被拒 主动联系法院清付执行款

时间:2018-09-13 08:16 作者: 通讯员 陈欣欣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陈欣欣)近日,白水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某亲属来到法院执行局,代王某某清付执行案款8万元,请求将被执行人王某某从限制消费系统中解除。

王某某系一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2017年7月,白水法院在樊某申请执行王某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在国外打工,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年11月20日,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结案前对王某某依法进行了限制消费措施。王某某被限制消费后,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消费系统将王某某限制信息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惩戒系统推送至全国各行业,特别是国航、铁路等交通部门。

在非洲某国家打工的被执行人王某某,近期有急事需购买机票回国时,发现自己在国航网上已被限制购买机票。王某某随即联系法院,积极筹钱,并委托亲属到白水法院清付了执行案件款。

限制高消费措施,充分挤压了“老赖”的生存空间。白水法院以切实有效的执行措施和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破解执行坚冰,努力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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