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9 15:20 作者: 通讯员 赵龙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赵龙)承包的用于种植大棚蔬菜责任田,由于细菌繁殖过多等原因,无法继续种植大棚蔬菜而撂荒,眼看承包合同还有4年才到期,双方在合同的解除或变更上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两次诉讼到法院。近日,白水法院尧禾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2006年,包括原告高某在内的几户村民将部分责任田转包给案外人严某在内的13户村民,用于统一建设大棚,经营大棚蔬菜。后案外人严某将大棚转包给了被告侯某,转包期限约5年,此时大棚和承包地互为依附,被告侯某为了大棚经营需要,进而与原告高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按被告的说法,合同内容是原告单方面拟写的,被告一直没有注意也没有多想合同期限被定为10年。2018年时,因细菌繁殖过多等问题,大棚无法再继续经营,原告却不同意直接解除合同,而是通过起诉索要每年的承包费,让被告在该问题上陷入困境。2018年原告起诉要求承包费时双方调解结案。今年又再次起诉,眼看合同还有4年期限,自己在事实上无法履行该合同,被告只得以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为由,反诉请求解除合同。
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当地十来户村民的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双方的签订合同过程、第一次起诉情况进行调查,并和代理律师一起,组织双方几次调解,最终达成了一个纠纷一次性处理到头且当即履行的方案:土地承包合同解除,被告当即给付原告2019年土地承包费和大棚拆除的土地平整费。自此,该纠纷有了一个各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给周边群众提供了参照。
今年以来,案件数量较往年大幅增加,白水法院尧禾法庭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灵活运用司法手段,紧扣典型案例,耐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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