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10:21 来源:白水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魏潇媛)两男子利用交友软件 “敲诈”他人钱财,通过殴打、搜身等暴力方式,劫取陈某现金50元,将陈某微信里 1100元通过扫码付款方式转走后,又逼迫其书写5000元欠条。近日,白水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田某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被告人王某同被告人田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12月10日左右,二人闲聊时王某谈到通过手机同性恋交友软件可以弄到钱,称同性恋者不是有钱人,就是当官的,钱被弄了不敢报警,并为田某的手机下载了“Blued”同性恋交友软件,教会田某如何使用。随后12月18日晚10时许,二被告人在白水县某KTV大厅一起聊天时,被害人陈某通过软件和田某打招呼,二被告人遂一起和陈某聊天,约陈某到附近的十字口见面。晚11时许,陈某骑摩托车到达约定地点后,通过软件联系上田某,二被告人随即赶至路口,见面后王某一边找茬辱骂、威胁陈某,一边用事前准备的空酒瓶砸向陈某头部,二人一起将陈某拉倒在地,动手殴打,并进行辱骂、搜身,劫取陈某现金50元,逼迫陈某书写了5000元欠条一张。凌晨1时许,二被告人驾车将陈某拉至陈某家,王某将陈某之前所写欠条撕碎,让其口述自己叫陈某,是同性恋者,由田某用手机拍摄视频(未实际拍摄)。后二被告人再次将陈某开车拉至县城水门路悦尔雅酒店附近,在车上逼迫陈某写下“欠王某5000元及利息600元,2019年5月份还清” 的欠条,被害人书写欠条过程中,王某将陈某手机微信中1100元通过扫码付款方式转至田某微信账号,后让陈某离开。所获赃款王某分得600元,田某分得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有投案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某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某与王某共同预谋作案,其积极主动联系、引诱、殴打被害人,参与分赃,在整个犯罪中的情节虽然较王某轻,但仍起主要作用而非辅助作用,系罪责较轻的主犯。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