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0 08:40 来源:白水检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及时总结提升和推广实践中的有益探索。12月9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对外发布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白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共同牵头建立的全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在白水县公安局,由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指定的专门干警共同负责。主要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工作。
同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设协同办案指挥中心和案件研判室。针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以及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解答,进行案件研判。实现协同办案数据双向交换、共享,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充分将侦查监督融入案件办理中,大幅度提高工作质效。
揭牌仪式结束后,白水县人民检察院与白水县公安局就《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召开座谈会。会上,白水县人民检察院与白水县公安局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该办公室成立后能够解决的问题进行探讨,就进一步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白水县人民检察院与白水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细化办公室工作流程、规范和具体措施,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