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8 08:43 来源:白水法院
近日,白水法院受理了数起行政处罚案件,被告皆为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该系列案件引起了综合审判庭庭长靳小娟的重视。
原告郭某等人于2023年8月7日驾驶大型货车在白水境内倾倒垃圾,被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发现后在白水高速口拦截,并扣押涉案车辆。收缴罚款,扣押车辆过程中未向原告郭某等人出示相关扣押手续、罚款收据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郭某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案件的法官查阅案卷、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认为在该系列案件中行政机关在未出示相关处罚通知、决定书情况下扣押原告等人的车辆并处以罚款,程序违法。如果只作出判定行政机关程序违法,并不能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奔着有错必究的原则,承办案件法官先后多次与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耐心释法明义,要求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政机关在充分认识到行政处罚程序问题后,积极联系原告等人进行了协调处理,原告郭某等人遂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通过法官的努力,化解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多起因行政处罚引发的矛盾,做到妥善解决群众矛盾,案结事了。
近年来,白水法院综合审判庭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探索和建立违法行政行为防范前置机制。以源头防范为根本,以司法办案为支撑,做到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能动履职,做好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最大限度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为白水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王倩
上一篇: 白水法院:建章立制同发力 多措并举解纷争
下一篇: 白水法院:把握执行时机,穷尽措施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