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0 09:15 来源:白水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件件小案子,背后关联的却是人民群众民生。近日,白水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即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苹果收购商高某,在2023年9月委托被告许某作为代办协助其收购苹果,并按每斤0.05元向被告结算代办费用。2023年9月7日,被告以订购果农苹果名义收取了原告定金10000元,双方明确约定三天后采摘苹果。2023年9月10日,原告出资1324元购买一次性塑框用于本次苹果的收购事宜。后因天气原因果农提前采摘了苹果,原被告及果农因苹果挑选标准发生争执,最终未能成功收购果农苹果。事后原告要求被告向其退还定金及塑框,被告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受理案件后,该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进行了认真阅读和分析,因双方争议较大,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带领工作人员向事发地派出所调取相关案件资料、调查走访果农、农户及案件有关人员,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分析案件情况。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又与双方当事人认真沟通,讲情理、释法理,在多次耐心沟通和反复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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