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0 11:36 作者: 通讯员 赵龙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赵龙)近日,白水法院尧禾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件承办人在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多次说服教育,排除了当事人的报复心理等不安全因素。
原告心某与被告江某均系二婚,结婚三年多无子女,生活中双方各有委屈,矛盾日积月累。心某于今年8月起诉离婚,庭前调解时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方面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且双方情绪激动,寸步不让。心某提出江某及其家人对自己缺少关心,且从娘家借债给江某治疗身体几年都未见好转。江某则指出心某常年不给家里做饭,几乎花完了自己的打工工资,对继女也不好。承办法官全面倾听二人心结,耐心疏导,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二人顺利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但当事人随即又在个人衣物能否带走、搬家时间等小事上无法达成一致,法官又用了一个小时给双方做工作,虽然有点不情愿,二人最终还是同意按调解方案履行。
当天晚上,尧禾法庭法官一行又来到江某家中,平息双方的对立情绪,督促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半小时后,江某来电称心某硬要拉走三床被子,法官通过电话又劝解了十多分钟。次日在法院,江某拒绝签收调解书,称前妻留给孩子的学习机去年被心某拿走一直未还,要法官协助追要......
针对本案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的种种矛盾,承办法官改变思路,和江某聊起家长里短,耐心倾听江某诉说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易,对江某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心理疏导,并鼓励江某对以后的生活进行规划,要其放下包袱,朝前看。最终,江某的情绪得到宣泄,放下了自己在婚姻中累积的报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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