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9 09:38 来源:白水检察
为发挥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推动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日前,白水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单位开展一次执法监督,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本次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阅报警台账、案卷材料,听取汇报的方式,监督各执法办案单位受案立案、侦查取证、强制措施的采取、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处理等情况。对公安机关今年1至5月份办结的刑事、行政案件,在侦、在办、未破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重点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和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久侦不结等情况进行监督。
经过严格、细致审查,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同时,对公安机关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以及卷宗、法律文书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对存在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建议。对促进公安机关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严格执法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将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