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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谎称办贷款 男子构成诈骗被判拘役

时间:2020-09-28 15:12 作者: 通讯员 魏潇媛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魏潇媛)一男子在微信谎称可以办理贷款业务,多次骗取微信好友钱财。近日,白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7月份左右,被害人周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被告人王某(昵称“Mr、”),聊天过程中,王某自称是办理贷款业务的,可以为周某办理借款。2019年8月1日周某因交房租资金困难,向王某提出需要贷款,王某遂向周某推荐了“国美金融”和“招联好期贷”两个借贷软件,并引导周某在两个软件中借款17000元。后王某以能为周某消除贷款信息为由,通过其另一微信账号(昵称为“金俞”),分八次骗取周某11439元。周某发现被骗后于2019年11月2日向白水县公安局尧禾派出所报案。被告人王某于2019年11月28投案自首,其案发前退还周某1000元,案发后退还10439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其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机关评估意见,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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