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8:58 来源:白水检察
为进一步做好白水县文物保护工作,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维护公益,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规定,11月4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对立案办理的白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北塬镇人民政府对革命旧址北塬镇盘查哨旧址保护不力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了磋商座谈会。
经查,位于白水县北塬镇北塬村三组西部的革命旧址白水县第六批县级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北塬镇盘查哨旧址保护范围内,建有与革命旧址保护无关的彩钢瓦大棚等建筑物。白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向白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北塬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拆除北塬镇盘查哨旧址保护范围内与革命旧址保护无关的彩钢瓦大棚等建筑物,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由于客观原因,北塬镇盘查哨旧址保护范围内与革命旧址保护无关的彩钢瓦大棚等建筑物至今未予拆除。
本次磋商座谈会,旨在通过磋商的方式,切实推动革命旧址保护范围内违建物的拆除问题。磋商会上,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文平介绍了案件办理、通报了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整改情况,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关于加强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要求,提出了检察监督意见;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段王文、北塬镇党委副书记张宏斌分别就各自职责内拆除革命旧址保护范围内违建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作了发言。最后讨论形成了下一步整改方案。
会议最后,分管领导孙文平强调:一是政治站位要高,公益诉讼是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的政治意义;二是工作格局要大,共同推进问题尽快解决;三是保护措施要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运用法律手段平稳地推进工作;四是保护标准要高,严格按照县级文物保护标准划定保护范围,高标准完成文物保护工作;五是工作责任要明确,明确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