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1 09:33 来源:白水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全面落实韩德洋院长和省委、市委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把环境资源审判“回头看”工作走实走细,从而推动白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7月20日,白水法院副院长陈向阳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全体干警实地走访了渭河支流白水河支流杜康沟河河道排污口改建情况和尧禾镇太香村南沟补植复绿情况,对2018 年以来白水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判决执行情况和生态环境修复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联合白水县检察院负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艳走访了西固镇梁家村王山河滩地补植复绿情况。
在实地走访中发现,杜康沟河道水流清澈,渭河支流白水河支流杜康沟河河道排污口改建工作完成良好,排污已达国家标准;尧禾镇太香村南沟、西固镇梁家村王山河滩地补植复绿也已全部完成,在梁家村走访时,当事人介绍之前栽种的花椒树尚未成活后,补栽了葡萄树和杨树六百多亩,远超判决要求补栽管护的面积,现树木生长态势良好,为梁家村带来绿色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谈起触犯刑律,被告人后悔不已,表示已经深刻的认识到错误,意识到了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要性。
2018年至2023年白水法院共受理环资案件17件,判处缴纳罚金119000元,生态损失修复费用53459元,补栽树木14000株,其中分别为花椒树5000株,侧柏7000株,刺槐2000株。罚金和生态损失修复费用均已缴纳完毕,补栽树木也已全部补载管护完成。
近年来为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白水法院发挥能动司法,不但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时,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督促案件当事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有效的修复,最大限度确保公共利益得到保护,还坚持环资案件“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双结合,既督促了生效裁判的执行情况,又检视了生态环境修复的质量和效果,以实际行动为守护白水青山绿水注入强大的司法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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