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5 09:27 作者: 通讯员 李朋欣 来源:白水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朋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合同纠纷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数更是居高不下。此类案件金额较大、诉请多样化、案件审理难度大,白水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不是一审了之、一裁了之,而是耐心进行调解,确保暗结事了。近日,该院民二庭法官通过调解,化解了两起因商品房销售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
2019年3月,原告杜某、赵某分别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合同》,约定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白水县北环路北段某小区的房屋,并约定被告在180日内向原告交付该房屋,但至2020年7月被告一直未交付房屋,亦未办理登记手续,原告多次找被告公司,要求履行合同,被告一直推脱,原告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白水法院民二庭受理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详细了解事情经过。考虑到如果机械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容易造成下一步执行难问题。在处理案件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促进纠纷的迅速化解。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先后两次向被告公司阐明法理,耐心劝说,并多次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让双方当事人理解互相的难处。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0日分别退还原告购房首付款合计25万余元。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至此,两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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