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3 09:34 来源:白水法院
2月22日,白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等七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一案,该案由党组书记、院长原广平担任审判长,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民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杨某、李某在未经“白水杜康”商标合法所有人许可下,找被告人王某方与王某私自代加工生产假冒“白水杜康”注册商标的酒聖烧坊酒13302箱,厰内招待酒9000箱并出售。期间被告人王某方与王某在未经“白水杜康”商标合法所有人许可下,授意被告人袁某等人私自设计印制“白水杜康”注册商标防伪码、箱码、封口胶、酒瓶标签等。
本次庭审历经8个小时,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各环节衔接紧凑,程序规范,确保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院庭长担任审判长主审重大刑事案件,是白水法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院庭长要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精神的实际举措和具体体现。下一步,白水法院将持续推动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对进一步规范庭审、提高审判质效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今后,白水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白水特色品牌打造,持续优化县域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