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白水法院 >正文

这起婚约财产纠纷为何未获支持?

时间:2019-07-09 09:32 作者: 通讯员 赵龙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赵龙)未进行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能否以婚约财产纠纷提起诉讼?如何处理该类案件?近日,白水法院尧禾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同居引起的纠纷。

2017年冬季,19岁的被告皇某在县城某理发店打工期间,和发型师孙某恋爱,后皇某怀孕,二人于2018年5月举行了婚礼,孙某给付皇某家人彩礼65000元,皇某家人给皇某陪嫁了存有10000元银行卡一张及冰箱等家电。后皇某家人还在二人旅游、买车时添资4万多元。但皇某在和孙某同居生活期间,常有矛盾发生,皇某和孙某之父也不和,双方亲家也颇有怨言。2018年11月女儿出生后,皇某被诊断出抑郁症,双方感情更加不和,均无意再共同生活,但就返还彩礼、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后被告怀孕,双方商议好结婚事宜,原告给付了被告彩礼,由于被告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照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共同生活期间又生育了一个女儿;对于原告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不符合立法本意也不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遂向当事人释明后,原告放弃了返还彩礼的请求,通过调解,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用其陪嫁的个人财产和给付原告的买车款,折抵其应承担的抚养费。

法官说法:彩礼是以同意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从立法角度,不提倡给付彩礼。对于已经给付的彩礼,考虑到社会风俗,只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三种情况下才支持返还请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同生活不满一年的情形,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认定。

编辑:马华莉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