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6 09:37 来源:白水法院
男子与朋友酒后乘坐出租车,言语不和竟然对出租车司机动手,近日,白水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出租车司机医疗费等共计4726元。
2021年11月5日晚,王某与朋友赵某吃饭喝酒后,打出租去KTV。因付车费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动手打了出租车司机,致出租车司机头部受伤,出租车损坏。现场群众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治安拘留7日,罚款300元。出租车司机在医院治疗痊愈后,一纸诉状将王某及与其同乘车的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与赵某喝醉后乘坐出租车,因付车费问题,王某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动手砸伤司机头部,砸坏出租车,导致出租车司机受伤住院,出租车送维修厂维修。王某动手打伤司机及砸坏出租车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赵某未参与打架,不负赔偿责任。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王某赔偿出租车司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共计4726元。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但现实中因醉酒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乃至刑事案件比比皆是。在此,告诫饮酒者,酒后言行须谨慎,切不可趁酒劲恣意妄为,造成不良后果悔当初!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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